基於個人資料之安全性,本系統不保留會員的密碼,因此當您忘記密碼時,請輸入下列各項資料,本系統將再產生新的密碼給您,新的密碼將以mail的方式寄給您,請至您的信箱中收取。
✿本行程已包含四段機場稅.燃油費.保險雜支等.
✿特殊契約告知,本行程報價最低出團人數為10人以上(含),若當團人數不足16人以上,則台灣將不派領隊隨行,改以MINI TOUR型態進行,並由外站中文導遊於當地機場接機並提供全程旅遊服務。
✿特殊民情告知,斯里蘭卡有些飯店以一大床為主,如需使用2床時,有時會以3人房 或 加1單人床使用(1張雙人大床+1張單人小床)。
✿特殊民情告知,斯里蘭卡多數飯店棉被,都以薄被單為主,如需添加棉被,衣櫃內均備有 或 請可飯店增添。
✿斯里蘭卡寺廟,需穿著 長褲 長裙 才可進入,進入區域時需拖鞋子。
✿小費說明團體旅遊中,給予服務人員服務費,是一種國際禮儀,也是一種實質性鼓勵與讚許,對於沿途為各位服務的領隊、當地導遊及司機,如表現佳,可給予全額或再額外加給以茲鼓勵。
各項有必要給予服務費的建議如下:
1、領隊/司機/導遊服務費:每位旅客每天10 /美金 x 9天= US90 元。
2、房間床頭清潔小費:每間房每天1/美金 或 (100元盧比)。
3、飯店行李小費:每件行李進出房間1/美金 或 (100元盧比)。
4、斯里蘭卡的廁所需要付小費(20元盧比)。
「斯里蘭卡於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電子簽證(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 ETA),我國人赴斯里蘭卡從事短期旅遊、觀光、探親/訪友、醫療、體育/藝術/文化活動、商務、國際會議、短期受訓或過境等活動者,皆需事先取得電子簽證。並備妥入境斯國後起算效期超過6個月之護照、來回機票。」
【旅遊注意事項】
✿本行程交通住宿及旅遊點儘量忠於原行程,有時會因飯店確認關係,行程前後更動或互換觀光點。如遇特殊情況如觀光點休假、住宿飯店調整或其它不可抗拒之現象,行程安排以當地為主,敬請諒解。
✿團體機票,需團去團回不可脫隊。
✿本行程包含旅行業責任保險【意外死殘保額新臺幣200萬、意外醫療保額新臺幣10萬 (實支實付)】
✿航空公司座位安排:本行程全程使用『團體經濟艙』機票,不適用於出發前預先選位,也無法事先確認座位相關需求(如,靠窗、靠走道..等),且座位安排乃依英文姓名依序排列,同行者有可能無法安排在一起,敬請參團貴賓了解。
✿【雙重國籍旅客特別注意事項】
01.依外交部相關規定,國內外旅客進出我國國境均須持用同一本護照,不得持用二種護照交互使用。例如:前次入境時持台灣護照入境,下次離境時就必須以台灣護照出境。反之亦然。
02.不論在臺灣地區有無戶籍,凡持外國護照入境者,應持外國護照出境,且以外國護照入境者不得在臺辦理戶籍登記或恢復在臺原有戶籍。
✿為維護旅遊品質及貴賓們的權益,以不變更行程內容為前提,將依飯店具體確認回覆的結果,再綜合當地實際交通等情況,為貴賓們斟酌調整並妥善安排旅遊行程、飯店入住之先後順序或旅遊路線,請以說明會或最後確認的行程說明資料為準。
✿本行程設定為團體行程,故為顧及旅客於出遊期間之人身安全及相關問題,恕無法接受脫隊之要求;若因此而無法滿足您的旅遊需求,建議您另行選購團體自由行或航空公司套裝自由行,不便之處,尚祈鑑諒。
✿為考量旅客自身旅遊安全,並顧及同團其他旅客之旅遊權益,年滿70歲及行動不便之貴賓,若無親友陪同者,請事先告知敝公司,讓我們為您提供專業的建議。
✿【入出境須知】
A.2015入境台灣新規定
01.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2014年6月5日公告,自2015年7月1日起,郵寄、快遞藥品回國或自行攜帶「超量」藥品返國,一律應於輸入前事先申請進口同意書。
02.違反者依藥事法規定,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03.在食品藥物管理署所公布的名單之中,除了萬金油、胃藥、口服維生素與中藥材等藥物之外,隱形眼鏡也歸類在限量名單之中,每名民眾不可攜帶超過6對以上。
04.自新規定上路之後,民眾以郵寄或快遞方式寄送藥品回國前,需向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進口同意書。
05.「非處方藥」每次寄送回國數量不得超過12瓶或軟管類12支或總量1,200顆,且於6個月內不得重複申請;寄送「處方藥」則不得超過處方箋合理用量。
06.其餘之相關訊息,請參考(個人輸入自用藥品規範專區) 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3928
B.隨身攜帶物品新規定 ※那些東西可以帶上飛機?( 2007.03.01新規定 ) 總重量100ML:口紅、唇蜜、面膜、面霜、乳液、隱形眼鏡藥水、保濕液、保養霜。固態口紅可以直接帶、唇蜜要放入透明夾鏈袋;面霜、乳液、隱形眼鏡藥水、保濕液、保養霜應先放入小罐,再放入透明夾鏈袋內,主動申報受檢。
01.嬰兒食品:分開袋裝交安檢員檢查。
02.飲料:通過安檢線後再買。
03.保溫瓶及容器:空容器才可以。
04.無法分辨屬液體或膠狀物怎麼辦?裝入托運行李(當然不能帶汽油等易燃物及自動噴霧器等危險物品)。
05.沒有透明夾鏈袋怎麼辦?機場免費提供。 06.機上服用藥物:藥品須先交安檢員檢查。
C.禁止托運行李
01.違反行程中各地政府規定者(台灣安檢規定)、(檢疫規定)禁止放置於行李中。3C產品備用鋰電池,搭機禁託運 (違者,罰兩萬元至十萬元罰鍰) 。
02.手機、相機、MP3、手提電腦等電子消費產品之備用鋰電池禁止放入託運行李箱,以防短路起火。
03.每人限帶一個香菸打火機(藍焰之防風打火機不得攜帶)如同攜帶液體、凝膠狀物體及壓縮氣體物品的規範一樣,打火機亦需以透明夾鏈塑膠袋妥善放置,於通過安全檢查時取出供安檢人員作目視檢查。
04.加熱式便當不允許以手提方式攜帶上機或置於行李箱託運,因其產品含有氧化鉀成分。
05.急凍噴霧殺蟲劑雖然無毒,但其零下超低溫的凍氣直接對人或是寵物噴射都是相當的危險,因此禁止以手提或託運方式攜帶。
D.軍人/役男/接近役齡男子出國須知
01.若您是軍人者→出國必須蓋兩種章:【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 年 月 日之前同意出國 字第 號核准】
02.若您是役男者→出國前必須前往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兵役科(課)蓋兩種章:【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國核准 年 月 日前一次有效 縣 市公所】
※役男是指年滿十九歲當年一月一日起至年滿三十六歲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男子。
E.其他:
01.雙重國籍者→進出中華民國國境,須使用同一本護照進、出國境。
02.本行程所載之護照、簽證相關規定,對象均為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貴客擁有雙重國籍或持他國護照,請先自行查明相關規定,報名時並請告知您的服務人員。
※相關規定請參考網站: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個資保護】
A.個人資料蒐集之隱私權政策
01.當您參加本公司旅遊團體,我們將必須保留您之個人資料,以利旅遊業務之辦理、或與旅客聯繫、完成交易、提供服務,本公司就您的個人資料之利用區域限於參加團體旅客之所在國家以及台灣地區;在此情況下,本公司將明白告知使用者。除非法律允許無須事先通知之外,本公司不會蒐集或使用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在其他無關的用途上。
02.為了遵守法律、依法抗辯或執行合法商業行為之必要,我們可能使用您的個人資料,在此情況下,我們將特別留意您的權益以及確保公平、合法、以及符合比例原則地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B.個人資料的處理
01.您提供的個人資料將可能用於維繫您與本公司之間的客戶關係。我們會利用、分析這些資料,以達到符合您對我們的要求以及回應。除非您有其他特別的指示,我們將傳遞您可能有興趣的本公司各種商品資訊、專案活動、其他商品服務以及相關資訊。如果您不願收到此類資料,請您於提供個人資料時直接告知即可,您隨時可以選擇日後不要再收到任何相關資料。
02.本公司始終致力於提供最好的旅遊服務與產品品質。歡迎您提供寶貴的意見協助我們進步與提升!期盼您在行程結束後,填妥「顧客意見調查表」,密封之後,交由領隊帶回。謝謝您的合作!
~ 敬祝您 旅途愉快 ~